|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杨益在四川进出口公平贸易及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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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20 17:21 文章来源: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积极维护产业安全
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新优势
——在四川进出口公平贸易及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 杨益
2008年3月13日 四川
各位来宾: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祝贺“四川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及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多年来四川省对维护产业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共发起的48起反倾销案件中,有新闻纸、二氯甲烷、三氯甲烷、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水合肼、涤纶短纤、聚酯切片等7种产品涉及四川省的申请企业。在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作中,四川省商务厅也被列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调查局对四川省的产业安全工作也非常重视,非常肯定,2006年还在四川召开了调查局年度工作会议。一年之计在于春,正值早春三月,总结以往,部署未来,四川省商务厅召开全省的工作会议,希望我讲一讲当前应对国际经贸摩擦与维护产业安全的形势,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成效显著,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取得新进展
1997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贸易救济专门法规,并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由此开启了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的新局面。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和国内市场的扩大开放,一些不公平的进口行为扰乱了国内市场,给国内产业安全带来严峻挑战。为妥善应对入世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党中央和国务院高瞻远瞩,组建专门贸易救济机构,以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维护我国产业安全。十年来,我国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和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贸易救济措施效果显著,有力地维护了国内产业安全,提高了国内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中国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入世6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中国已连续15年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日益提高;随着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03~2005年,我国经济增长对世界GDP增长的平均贡献率高达13.8%,仅次于美国的29.8%,排名世界第二。我国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国际地位显著提升。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门类齐全、产业链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钢铁、轻工、纺织、机电等产业经过十几年发展,总体竞争力不断提升,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石化、机械、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行业的竞争力正在逐步加强。我国已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包括钢铁、水泥、玻璃等主要工业品在内的170多种商品居世界第一,成为全球消费品最大供应国。我国大部分行业产业规模和市场份额迅速扩大,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改善,经济效益显著上升,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总体上来讲,目前我国产业处于安全状态。与入世前相比,产业安全程度明显提高。近期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国排名有所上升,在“金砖四国”中处于领先位置。事实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外开放和加入WTO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中国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产业安全的程度有所提高,从内部来说,是中国采取了成功的对外开放战略;从外部来说,是遇到了国际产业转移的历史发展机遇。两方面相辅相承推动了中国产业的飞速发展。
(二)我国贸易救济措施法律体系逐步建立。我国贸易救济法律体系由法律(《外贸法》)、法规(国务院“两反一保”三个条例)、部门规章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构成。
《外贸法》是对贸易救济有专门规定的一部法律,在贸易救济法律体系中位阶最高。2004年4月6日我国颁布的新《外贸法》中,按照WTO成员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专门增加了“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章节,授权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运用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手段,为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填补国内贸易救济措施法律的空白,使我国贸易救济工作有了最早的法律依据。我国入世前夕,颁布了“两反一保” 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这是我国适应入世要求,健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2004年4月又对“两反一保”条例进行了修订。
构成我国贸易救济法律体系最基础的部分,是贸易救济措施相关部门规章。商务部成立以后,修订发布了26个关于贸易救济措施的部门规章,内容涉及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与裁决的各个方面。这些规定对调查工作内容、对象、程序和要求都作了规定,保证调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使调查机关的工作做到公正、透明。
经过十年来的不断制定和完善,我国初步建立起包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多层次的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体系。
(三)我国贸易救济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十年来,我们在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方面,建立了“一体两翼”工作体系。2000年 ,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分别组建了产业损害调查局和进出口公平贸易局,首次在政府部门中设置了负责贸易救济工作的专门机构。2003年,国家成立了商务部,这两个局成为商务部主管贸易救济工作的内设司局。多年来,在大力宣传和推动下,社会各界逐步认识到贸易救济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多数省市和行业组织组建了专门机构,或配备了专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商务部为主体,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中介组织为两翼,即“一体两翼”的工作体系。
在贸易救济工作中,地方政府和中介组织承担了大量工作,比如广东、四川、浙江、吉林、辽宁、江苏、福建、甘肃、湖南、湖北、黑龙江、北京、上海、重庆等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主动分担案件调查工作。化纤、淀粉、钢铁、石化、氯碱等行业协会派出专家,提供咨询,有的协会,比如中国化纤工业协会还代表产业发起反倾销调查,冲在了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最前沿。这里我没点到的其他省市和行业组织,也在联系产业、建立区域预警机制、宣传培训中做了很多努力,发挥了巨大作用。
在贸易救济工作中,我们不断摸索维护国内产业安全的新机制和新途径,创造性地建立了我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我国市场规模大,经济贸易情况复杂,产业安危的反应往往要经历一个过程。如何未雨绸缪,料事在先,预警机制非常必要。预警机制起着“雷达”的作用,具有前瞻性和预防性的特征。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曾连续三年被列入国务院工作重点。经过艰苦工作,目前初步形成了“预测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可行,预控有效”的预警系统。
目前,产业安全数据库的监测指标扩大到142个;监测范围扩大到石化、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等15个重点行业的近8000家企业;指导建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性及省市大型企业的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建设了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定期发送产业损害预警报告。
(四)应对摩擦,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效果初步显现。近年来,为保护国内的产业能够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进行交易,我国积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自1997年我国首次对进口新闻纸发起反倾销调查以来,中国累计对外反倾销立案48起(按WTO统计口径为150起),涉及化工、轻工、纺织、钢铁、电子、医药6大行业,45类产品。共对45起反倾销案做出终裁或终止调查。其中,肯定性裁决39起,无损害裁决4起,倾销幅度可忽略不计终止调查1起,当事人撤诉终止调查3起。有1起案件的肯定性裁决被行政复议撤销,目前还有1起案件正在调查中。
十年来的法律实践证明,贸易救济措施的运用,对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维护了公平贸易秩序。运用贸易救济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国外产品低价倾销进口对国内产业的冲击,为产业发展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据2006年跟踪数据显示,33起肯定性裁决的反倾销案中,有19起涉案产品进口数量呈下降趋势,29起涉案产品进口价格呈上升趋势。其中,2005年肯定性终裁的6种产品效果最为明显,涉案国的进口量均呈下降趋势,产品价格均明显上升。例如水合肼产品,当年下半年进口数量就同比下降了51%,进口价格大幅度上涨,同比增长了70.38%。
2.使受损害产业得以恢复和发展。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后,太原钢铁公司迅速扭亏为盈,产能从25万吨增至300万吨,成为世界最大的单体不锈钢冷轧加工厂;聚酯切片产业2001年亏损5671万元,采取反倾销措施后,当年盈利1825万元,其产能从2000年600万吨发展到2005年的2000万吨,占世界产能的40%;岳阳造纸厂抓住新闻纸反倾销案胜诉的重要契机快速发展壮大,目前已发展成为年销售收入30多亿元的林业和纸业上市公司;二氯甲烷案原申请企业浙江巨化和四川鸿化公司,抓住我国对进口二氯甲烷实施反倾销措施的5年时间,积极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并进行自主创新,调整二氯甲烷产品结构,使甲烷氯化物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此同时,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产能由2000年的近3万吨发展到2006年的12万吨,增长了3倍。
3.反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我国的反倾销调查对象涉及德国巴斯夫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美国的杜邦公司和道化学公司等世界前500强企业,实力强大,且竞争经验丰富。贸易救济的有效开展,可以规范它们的竞争手段,使其有所克制,有所收敛。此外,反倾销的调查方式比较温和,一方面对国家间关系影响较小,不易招致激烈报复;另一方面可以反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尤其在多双边贸易谈判中,有些国家立场保守,不愿开放自己市场,又意图坐收渔利。这时候,贸易救济措施可以成为平衡权利义务、提高谈判要价的筹码。
4.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实施贸易救济措施不仅维护产业安全,也维持了社会的稳定。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是我国第一起涉农案件,产业覆盖甘肃、青海、内蒙古、云南、黑龙江、吉林、陕西、河北、山西、贵州、新疆等10个省区,影响6000万马铃薯种植户,媒体称为“土豆保卫战”。反倾销初裁以后,马铃薯的收购价格每吨回升100~140元,薯农收入平均提高20%多,直接惠及300万农户。据青海省农业厅统计,立案后,农民平均每户增收400~1600元,仅该省农民就增收6400万元,从而避免了涉案地区农民收入减少,及可能由此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同时,马铃薯淀粉产品市场看好,加工企业普遍呈现出产销两旺、欣欣向荣的局面。还有呋喃酚反倾销案,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立案以后,市场价格和需求情况均明显好转,企业不仅恢复了生产,而且产销量、利税等很快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从业人员显著增加。
二、居安思危,正确认识当前国际经贸摩擦新特点
入世以来,尽管我国产业安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要求更高,我国产业安全还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当前,国际经贸摩擦呈现以下新特点:
(一)传统贸易保护手段的运用总体呈下降趋势,发展中国家成为主要使用者。反倾销、反补贴等传统贸易救济措施仍被WTO成员广泛运用,但总体呈下降趋势。2002~2006年,全球共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1198起,比1997~2001年减少26.9%。据世贸组织统计,1995年至2007年上半年,全球发起反倾销调查前5位的国家依次是:印度(474起)、美国(375起)、欧盟(363起)、阿根廷(220起)和南非(203起)。发展中成员已超过发达成员,成为反倾销措施的主要运用者。特别是最近一年来(2006.7~2007.6),发展中国家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占世界总数的72%。同时,个别发展中成员还存在国内立法透明度低、自由裁量度大、且一定程度上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问题。
(二)非传统贸易壁垒凸现并为发达国家所青睐。据世贸组织统计,2006年各成员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卫生检验检疫措施分别为990项和1155项,分别比2002年增长73.4%和88.7%。层出不穷的非传统贸易壁垒,对正常国际贸易的限制越来越大。尤其是发达国家不断提高技术门槛,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技术条件很难达到,成为实实在在的贸易壁垒。如欧盟近年来实施的耗能产品指令、有毒有害物质指令、废弃电子电器指令、REACH法规等,尽管是出于节能环保的考虑,但有些标准要求过高,客观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机会。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更是以苛刻的技术标准限制农产品进口,构成了实质上的技术壁垒。
(三)发达国家加强前置化贸易保护机制。在传统贸易壁垒作用日益弱化的情形下,欧美等发达国家开始寻求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前置化保护机制,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形势,更好地满足保护国内产业和消费者的需要。如欧盟建立了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等一系列预警机制,这些系统正逐渐成为欧盟设置贸易壁垒的有效工具。美国组建了进口安全性审查机构,利用预防、干涉和反馈等手段,确保进口产品安全。
(四)世界经济增幅放缓将加剧国际经贸摩擦。全球经济虽连续六年保持较快增长,但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后续影响逐步显现,美经济放缓在所难免,进而将拖累全球经济增长。同时在国际市场能源、粮食及原材料价格急剧上涨的影响下,2008年世界经济放缓的风险明显增大。这将可能导致国际经贸摩擦进一步加剧。
(五)中国成为多边贸易救济规则的积极参与者。自1997年我国首次对进口新闻纸发起反倾销调查以来,中国累计对外反倾销立案48起,保障措施1起。按照世贸组织的统计方法,2002~2006年,中国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排名世界第三,成为对外反倾销大国。中国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截至2007年12月底,中国作为第三方参与的争端案件数为56起,以起诉方提起的案件数为2起。中国成为多边贸易救济规则的积极使用者和参与者,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的能力显著增强。
(六)中国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贸易增长大大超过国际各方预期,引起了新的贸易不平衡和有关国家的恐慌。美国、欧盟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围绕各自经济和政治利益,针对我出口产品以及国内贸易、产业和金融政策,频频向我发难。
一是贸易摩擦数量多。从1995至2006年,我国累计遭受国外反倾销536起,占全球总数的17.6%,连续13年居世界第一位。从2002年以来,我国连续5年成为美国337调查涉案最多的国家。2007年1-11月,欧盟发布针对我国输欧产品的非食品类预警危险通报639项,占该项通报总数的50.7%,位居首位。
二是贸易摩擦方式全。除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外,近年来,国外针对我国的特保调查、337调查、“双反”合并调查以及技术标准、检验检疫、环境和劳工保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贸易壁垒数量持续增加,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如2007年,美国商务部发起了7起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针对中国产品发出292起召回令。
三是贸易摩擦对象广。1995-2006年,共有41个国家(地区)对我实施反倾销,几乎囊括所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而且60%以上的对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由发展中成员发起,其势头已超过发达国家。
四是贸易摩擦涉及的领域宽。近年来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既包括农业和传统制造业,也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不仅涉及一般商品和贸易活动,而且上升到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环境标准以及产业政策、人民币汇率等政策和制度层面。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新焦点,西方贸易保护主义者对我出口产品故意妖魔化,妄图借此让全球消费者对我出口产品产生恐慌心态,进而损害我国出口利益。
五是贸易摩擦对我国影响大。据测算,出口1亿美元可创造1.5万个就业岗位。近11年来,中国因贸易摩擦而减少出口400亿至500亿美元,每年丧失近百万个就业机会。
三、高度重视,着力培育产业竞争的新优势
我国面临的国际经贸摩擦增多,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产业分工格局调整中的阵痛,也是西方阵营对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从敌意、拒绝逐渐开始转变为认识和遏制的反应。从本质上讲,经贸摩擦是我国国内产业结构和国际产业分工格局间不平衡的外在表现。
一是产业结构趋同化严重。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参与到全球化进程中,抓住了全球产业转移的机遇,积极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产业国际竞争力有所增强,我与美、欧、日市场的出口结构相似程度正明显提高;但就整体而言,目前我国仍处于国际产业分工格局的低端,我国与东南亚、拉美等地区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趋同,出口产品主要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消耗资源较多的产品。2007年1-11月,我国出口商品中消费品和中间产品占比超过60%,其中,仅纺织品服装出口额就超过了出口总额的14%。这种趋同的出口贸易结构势必会相互挤占国际市场份额,发生贸易摩擦的矛盾在一定时期内将不可避免。
二是多年来积累的产能亟待释放。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从工业化中期向中后期过渡阶段,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核心产业。近年来我国在第二产业投资以年均30%的幅度增加,工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率从1998年三季度的8%递增到2007年前三季度的18.5%。而且,重化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成为这一轮经济增长的重要特征之一,重化工业产值占比从1998年的50.7%提高到2005年的63.5%(这也是我化工领域贸易摩擦剧增的原因)。2006年以来重工业增加值增速也远高于轻工业增加值增速,2007年1-9月份重工业增加值增长19.6%,轻工业增加值增速只有16.1%。我国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能力提高的同时,形成了结构型产能过剩,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也在不断加大。目前,我国钢铁、水泥、激光视盘机、拖拉机和集装箱等172种商品产量已居世界第一位,我国服装出口依存度达79%以上,摩托车和皮鞋的出口依存度超过60%。而且出口市场相对集中,对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出口占52%。轻纺、家电、机械等传统产业的规模已十分庞大,产能过剩矛盾非常突出,中国出口之所以迅速增长,在相当程度上就是因为存在这种生产能力过剩,多年来积累的产能亟待释放。
三是中国经济贸易地位崛起冲击了现有国际分工格局。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所形成的综合优势,使得我国在参与全球国际分工和产业转移的竞争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将在亚洲和国际分工格局中进入快速上升的阶段。特别是我国世界第四大经济体、第三大贸易国的地位,外贸总额在世界贸易总额中的比重由2002年的4.7%上升至2006年的7.2%,出口份额从2000年占世界出口份额的3.9%上升至2006年的8.1%。我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在对世界经贸增长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打破了原有的格局,甚至挤占了别的国家的份额,必然导致更多的经贸摩擦。
四是跨国公司产业转移使我“代人受过”。跨国公司将在华投资整合为其全球产业链的一部分,一方面获取了巨额利润,另一方面由于贸易和投资的“迁移效应”和“转移效应”,使我国由此产生的高贸易顺差等问题受到了世界各国的过度关注。2007年1-12月,外资企业出口额6955亿美元,占我出口总额的57%;外资企业实现贸易顺差1361亿美元,超过我顺差总额的50%。
上述因素的形成,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结果,也是长期以来国内经济发展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种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改观。因此,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将面临十分激烈的国际经贸摩擦。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思路,围绕商务工作大局深入研究重大业务问题,进一步形成商务发展的科学思路。特别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报告中有关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论述,辩证地认识扩大对外开放与维护产业安全的关系,注重提高我们自身的能力,使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成为建立“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一环,为“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中国在科研方面投入的财力、物力、人力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产业在通过积极利用外资,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的同时,还要依靠国家对自主创新的投入,着力突破一些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技术。此外,在世界多边贸易体系受到严重挑战的情况下,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快国内关键技术及国内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二)大胆创新维护产业安全工作的思路,拓展服务产业的途径。要充分考虑需要保护的产业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同时也要将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安全生产等因素纳入确定保护对象的考察标准。世界上任何一个贸易强国,必定是一个产业强国。不管是解决减少贸易顺差,还是维护产业安全,都必须从提升产业竞争力着手。为此,我们要继续拓展服务产业的途径,完善联系产业的方法,推动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实现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将现有救济手段和政策手段形成合力,从源头上减少贸易摩擦。形成产业政策、贸易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交政策以及法律手段的协调机制,以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在处理贸易摩擦的过程中,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才能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过程治理”的转变,从源头上减少贸易摩擦。
(四)丰富贸易救济手段,全面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现有的贸易救济手段难以满足迅速变化的形势需要,必须与时俱进,将反补贴、反规避、反吸收、复审等有关调查付诸于实践,并适当借鉴美国337、301调查,欧盟的消费者警告制度和《贸易壁垒规则》,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等。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形成一套符合中国产业特色的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体系。
(五)纳入公共利益指标,为宏观经济服务。开展贸易救济调查时,还可以借鉴欧盟的低税原则和公共利益审查机制,力求妥善协调上下游产业利益,促进产业链的总体健康发展;将环境成本、资源成本、社会成本纳入产业损害调查,促进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经济战略,反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为我国经贸发展大局服务。
四、积极运用,积极探索企业为主体的贸易救济工作的新机制
(一)企业要善于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自己。企业是贸易救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企业善于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工作就卓有成效;企业了解国际规则,我国产业就能在国际市场上施展竞争优势。企业应提高主动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意识,加强学习国际规则,研究进口对产业的影响,完善预警机制,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这里我想强调几点:
一是提高运用贸易救济的意识。企业要客观分析自身,了解比较优势所在,还要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监测进口产品的异常变化,一旦掌握了不公平的进口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证据,就及时向调查机关申请贸易救济。在这方面,有些国内企业意识非常好,如浙江的新安化工有限公司,最初是应对其它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后来提高认识,拓宽思路,又主动发起反倾销调查,防止进口冲击,保护自己产品,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
二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管理企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在日常经营中,企业要按照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妥善保存企业运营的原始凭证,扎实做好销量、利润、市场份额、投资收益率、库存、投融资能力等核心财务指标的监测统计工作,为应对和提起反倾销调查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充分准备,积极配合调查。申请贸易救济的企业要了解贸易救济调查的基本程序,向调查机关提供全面准确的证据,如被调查进口产品情况、国内产业主要经济指标损害情况等。贸易救济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只有充分准备,积极配合调查,才有利于调查机关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决,贸易救济效果也会更加显著。
(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介组织要积极推动贸易救济工作。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围绕全国商务工作重点,立足联系产业、服务产业,共同做好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工作。具体说来,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
1.密切关注所辖所属的产业动态。要熟悉产业,对所辖所属的支柱产业心中有数,尤其要研究产业发展面临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要以简报等信息载体,及时交流各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进出口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听取产业对商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完善产业联系机制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搭建起产业与政府的沟通平台,促进商务事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2.扶持企业申请贸易救济。要关注市场集中度低的产业,扶持中小企业申请贸易救济,必要时,行业协会可以代表产业申请立案;要推动贸易援助的制度化建设,关心受损产业、企业和工人,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要重视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变化,这些省市基础薄弱,但更要做好维护产业安全工作,避免受到进口冲击。
3.建设专家库,加强指导和培训。要注意人才积累,建立产业专家、法律专家、国际贸易专家名录,保持联系,随时咨询,以备迅速应对突发性的贸易摩擦;要抓好系统队伍的培训,扩大覆盖面,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创造学习机会;要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维护产业安全的能力。
4.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积极的舆论氛围。良好的舆论氛围,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能焕发出事业的感召力和吸引力,能提升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的全民意识。因此,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配合商务部,利用各种舆论阵地,将我们的贸易救济理论、维护产业安全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成果经验传递给人民群众。
同志们,在全球一体化进程日益加快、国际贸易环境日益复杂的今天,我国对外贸易面临众多新的挑战。为适应国际发展的新形势,我们要积极应对,运用贸易救济措施,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帮助国内企业维护产业安全,以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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