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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指南
2006-07-14 10:02  文章来源:宜宾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审批项目编码:457商务16 审批部门级别:市级

审批单位:宜宾市商务局 审批性质:服务事项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宜宾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2000年第6号令,国发[2000]33号《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收任何费用(包括批准证书工本费)。

法定条件: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产业目录〉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境内投资项目。

申请材料:

1.关于设立再投资企业的申请书(由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原件2份;

2.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境内再投资的决议原件2份;

3.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原件2份;

5.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原件2份;

6.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原件2份;

7.被投资公司的投资合同及章程原件8份(由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8.被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领域的,还应提交设立被投资公司的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联系方式:政务中心窗口电话:5108992 市商务局电话:8221068

网址:宜宾市政务中心 http://www.yb.cn/hall

宜宾市商务局 http://www.ybcom.gov.cn

办件查询:16860111

投诉电话:5108855(市政务中心) 8229077(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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